2025年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民法》4月27日专为备考2025年民法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答 案:对
解 析:知识点: 赔偿义务机关的追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当赔偿义务机关因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而支付赔偿金后,法律规定该机关有权向这些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国家利益,确保违法行为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后果,从而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因此,题目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答 案:对
解 析:知识点: 逮捕措施的法律后果与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那么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将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逮捕措施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最终证明该逮捕是错误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而相应的机关需要对其进行赔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
单选题
1、在简单之债的情况下,如债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时,发生下列哪种情况()
- A:债的不完全履行
- B:债的适当履行‘
- C:债的履行不能
- D:债的不履行
答 案:C
解 析:本题考查了债的履行不能的知识点。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原因而无法履行的,是债履行不能的原因。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
- A:法定代理人
- B:法定代表人
- C:指定代理人
- D:法定监护人
答 案:B
解 析: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多选题
1、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 A:公证形式
- B:公告形式
- C:鉴证形式
- D:审核登记形式
- E:合同形式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2、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 A: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B:以汇票、支票、本票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C: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D:以提单、仓单、存款单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答 案:AC
主观题
1、胡某在商场购买了某电器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该热水器因制造缺陷存在漏电现象;致胡某洗澡时被电击伤。胡某因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000余元。请回答:(1)电器公司是否应当对胡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胡某是否可以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 案:(1)应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可以。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2、反担保
答 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人所提供的,为保障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实现设定的担保。
论述题
1、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答 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2、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答 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当事人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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