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民法》3月28日专为备考2024年民法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答 案:对
2、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答 案:对
解 析: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单选题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为()
- A:有效
- B:无效
- C:效力待定
- D:可撤销
答 案:B
解 析:《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质权的是()
- A:汇票
- B:建设用地使用权
- C:居住权
- D:宅基地使用权
答 案:A
解 析:《民法典》第44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多选题
1、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 A: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B:以汇票、支票、本票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C: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D:以提单、仓单、存款单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答 案:AC
2、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 A:公证形式
- B:公告形式
- C:鉴证形式
- D:审核登记形式
- E:合同形式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主观题
1、债
答 案: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反担保
答 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人所提供的,为保障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实现设定的担保。
论述题
1、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答 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当事人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论述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
答 案: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其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其特征有: (1)目的是为确保债务的履行; (2)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设定的权利; (3)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 (4)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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